湖北省檢察院會同省工商聯
制定印發
涉案企業合規案件辦理規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最高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實發揮涉案企業合規檢察改革在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日前,湖北省人民檢察院聯合湖北省工商業聯合會印發了《湖北省檢察機關涉案企業合規案件辦理規程(試行)》(以下簡稱《規程》)。
《規程》統一規范了合規辦案的程序性要求,其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四聚焦四規范”:聚焦選好“案”,規范合規適用。遵循“依法平等對待”“應合規盡合規”的改革原則,明確凡是符合合規機制適用條件的案件,都應當及時納入合規辦案程序;同時細化列舉不得適用合規辦案機制的情形,嚴防“空殼公司”“失信企業”等利用改革政策騙取從寬處理的情況發生。聚焦提升“效”,規范辦案模式。針對大中型企業和小微企業在治理模式、業務規模、資金能力、風險防范等方面的差異,《規程》按照“因案制宜、因企施救、繁簡分流”的思路,規定了“合規考察”和“檢察建議”兩種辦案模式。聚焦督促“改”,規范合規考察?!兑幊獭分攸c規定了檢察機關對第三方組織人員選任、合規計劃制定與執行、第三方組織書面報告的審查重點和方式。聚焦促進“治”,規范案件處理。為引導涉案企業矯治“病癥”,回歸誠信守法的正道,《規程》結合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區分情形規定了企業整改后的司法處理。
湖北省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介紹了《規程》的幾大特點:一是體現了精細規范的要求。著眼于提升案件辦理的規范化水平,《規程》對合規辦案的基本程序進行了精細化、全流程的規范。同時為了增強文件規定的可操作性,還配套制作了辦案急需、必備的文書模板,以及合規考察模式案件辦理流程圖,形成了能落地的制度體系。二是體現了有效銜接的要求。對檢察機關如何配合、支持、監督第三方組織履職進行了全面規定,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辦案工作順利推進。三是體現了制約監督的要求。為了防止出現辦案“偏差”,《規程》明確對于適用合規考察模式的案件,實行省檢察院統一把關、逐案審核,以此加強上級院對合規辦案的統籌指導。四是體現了適度創新的要求。改革以來,省檢察院在最高檢改革框架內積極探索,形成了一批較為成熟的經驗做法,《規程》對“飛行監管”、偵查階段合規啟動、異地合規、行刑銜接等機制探索予以了系統固化,體現了湖北特色和一定的創新性。
據悉,去年3月,湖北被確定為第二期涉案企業合規檢察改革試點省份以來,省檢察院立足服務優化營商環境,有計劃、分步驟地在全省推開改革,制度規范逐步完善,改革合力進一步增強,辦案工作穩步推進,合規改革呵護企業、護航發展、弘揚法治的作用得到有效體現。(來源:鄂檢在線)